缴费方式
银行卡缴费:应在9月20日前或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备注: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
其中“学生儿童”家长可以在9月至11月,每月5日至25日6:00至22:00,11月截止到20日22:00,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采集或变更缴费银行账户相关信息。
现金缴费: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和学校与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参保单位)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参保资料
一老、无业人员: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1份、本人页1份);
2、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同版本电子照(规格为: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3、北京银行(借记卡)、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与存折(本人身份证开户),建议户内存款两千元以上;
4、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张。
一小: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1份、本人页2份);
2、一寸白底证件照2张和同版本电子照(规格为: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3、北京银行(借记卡)、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与存折(儿童名字),建议户内存款两千元以上;
4、需携带出生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5、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关注微信【办正事】,即可查询。
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患病时须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手册》)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以90天为一个结算期。不超过90天的按实际住院天数结算;超过90天的,按每90天为一个结算期结算,结算后视为第二次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