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大人再小孩
保险跟消费品不一样,它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在被保险人发生不幸时,家庭的经济可以得到补偿或支援。比如给自己购买意外险、寿险等险种,保障的是自己遭遇不测后,家庭不至于陷入困境,用保险金延续对家庭的关爱。孩子虽然被看成家庭的未来,但是从出生到成年大多都需要依赖父母的呵护。
以家庭为单位投保时,最先考虑的,应当是在这个家庭中经济责任最重的人,正确的投保观念应该是:先保大人、再保小孩。也就是说,在家庭的保险计划里,应该优先保障家庭经济支柱,然后再给孩子配置必要的保险。只有经济支柱有了保险,孩子的成长才会更有保障。
先保障后理财
人最重要!人寿保险最开始的初衷也是为了抵御身故、意外、疾病等人生风险。
如果不幸罹患重疾的话,动辄几十万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对大多数家庭都是很大的负担,预算允许的情况下,宝妈可以给孩子购买保额很高的重大疾病保险。而且,儿童阶段购买重疾保险,价格非常便宜,保额相同的终身重疾险,孩子的保费可能只有家长的不到一半。
意外、医疗和重疾保险都配置齐全之后,有实力的家庭可以考虑给孩子购买教育金。想通过保险的方式积累教育金,一次性缴费或者3-5年集中缴费、每次5万至10万才是教育金购买的正确打开方式。这种情况下,本金积累快,很快能回本并增值。
切忌重复投保
除了重疾险可以重复理赔!实际理赔过程中,保险并非多多益善。
由于未成年人群的自我保护能力非常薄弱,若允许他人投保以儿童死亡为给付要件的人寿保险,尤其是高额保险,容易引发道德危险。保监会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赔付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赔付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即使家长购买了超过限额的高保额产品,依旧只能获得规定范围内的赔付。
对于保障性儿童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则一般是实施差额赔付的原则,例如某家长为孩子购买了A、B两款意外住院医疗险,当孩子发生意外住院花费了1万元,A款产品根据规定赔付了1万元,则B款产品不予以赔付,相当于家长多花了一份保险的费用,却没有发生任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