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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注意事项
1、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至效果最好而副作用最小的适当剂量,药量过小或过大均可使肌无力加重。
2、剂量应根据个体对药物的敏感性及病情变化而调整,如病情加重、缓解、复发及某些特殊情况(月经期、妊娠期或感染等)。
3、阿托品不应常规使用,一般只用于毒蕈碱样副作用明显时,否则易掩盖抗ChE药物过量的症状。
4、为防止胆碱能危象的发作,不应在病情有变化时盲目增大剂量;且应使患儿与家长了解药量过大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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