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一:浪费的具体表现
在生产中的浪费
假设库存产品超过了需求,如果工厂容纳不了这些库存品,就得盖仓库。接着,就必须雇佣搬运工,把产品运到这个仓库里去。
在仓库里,为了防止生锈和管理库存,就要配备若干保管员。尽管这样,库存产品也容易生锈和受到损坏,在从仓库取出使用之前,还需要有人修理。
一旦存入仓库,就要经常掌握什么产品有多少数量。为此,作为库存管理部门,就需要花费相当数量的工时。而且,在超过一定的限度后,就会有人想着要引进电子计算机来管理库存。
一旦没有完全清楚掌握这些库存品的情况,就会发生缺货。在每天开足马力全力生产也发生缺货时,我们可能会认为是生产能力不足,在下年度的设备投资预算案中,就会增加预算,而设备一增加,库存就增加得更多。
一种浪费产生另一种新的浪费,这种恶性循环,潜伏在生产现场的各个角落里。如果生产现场的管理和监督者,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了解什么是浪费,浪费是怎么产生的,等等那么,这种浪费的恶性循环会立即公开表现出来。这种危险是随时存在的。
这里所列举出的人员、起重机、工件箱、建筑物、电子计算机、设备等等一切都会是无效劳动和浪费。这是由于有过量的库存而造成的二次浪费。
以上的例子是在设想的最坏的情况下发生的。
以上所说的一次、二次浪费,都要列入直接工时费、间接工时费、折旧费、一般管理费等内,从而导致成本增加。
这样看来,由无效劳动和浪费而造成的成本增加的部分,是决不能忽视的。不仅仅如此,如果有一点失误,浪费就将把销售额中仅有的百分之几的利润全部吃掉,有可能招致危及经营本身的结果。丰田生产方式之所以把降低成本作为根本目的,就是因为在这种想法中有上述那种对成本的认识。
在企业经营中的浪费
①过量生产浪费:
就是和客户需求相比,生产过早、过快或过多而造成的浪费。产生的原因一般是:生产较大批次,以避免转产、换模;生产过多,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等等。过量生产有很大可能会妨碍其他必要工作。生产过度的产品最终将成为库存或废品,从而造成其他浪费。
②库存浪费:
是指沿着各工序之间存在的成品或半成品对企业而言都是浪费。库存浪费往往是由于企业在下游工序存放半成品,以缓冲顾客需求在短期内突然增加到超出生产能力,或等待包装,或是不合规格的成品造成。精益管理专家何守中认为库存水平上升经常是由其他运营系统问题所造成的,它会导致增加运营成本(运输、存储、报废风险)以及备货时间等问题。
③等待的浪费:
就是由于在生产周期中的人员或机器等待而产生的浪费。比如:等待原材料到位,等待维修人员到位,等待流程完成等等。实际上浪费在等待上的时间通常是可以避免的。有些等待时间无法避免,但是效率可以提高(例如,清洗、质量检查、材料接收等)。
④搬运的浪费:
是因为流程间物料和人员的不必要的移动而造成的浪费。比如将半成品卸载放置,而不是直接送到下一工序。由于厂内布局不合理,造成物料需要多次搬运等。实际上这些操作可能造成半成品损坏,延误生产,同时还浪费了操作员和管理员的时间。
⑤过度处理的浪费:
是指在满足客户需求时任何不需要的活动或流程都是浪费。例如:生产指标或参数高于客户的需求,执行不必要的质量检查都会造成浪费。
⑥返工的浪费:
是指由于流程的重复或修改而造成的浪费。比如反复的调整生产指标或参数直到达标为止;返工未能满足客户规格的制成品都属于返工浪费。返工违反了“一次做对”的宗旨,其造成的因素可能是在作业方法、材料、机器或人力的不足。返工会造成需要预备额外的资源,以预防返工而造成生产中断。
⑦走动浪费:
人员或机器在流程内的不必要移动,比如在转产过程中,操作人员走动去拿零件、工具,或者操作员在操作机器控制部件中的移动等。一般来说手动和机器的操作经常包括不必要的走动;不必要走动的原因也可能是工厂的布局尚未为不同的客户需求进行优化而造成的。
手抄报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五大关键词
1、预算
《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公款浪费之所以成为顽疾,表面原因在于“公款”,其本质在于埋单的钱不受约束。如果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就等于从源头上拧紧了党政机关花钱的“阀门”。
2、制度
《条例》规定:“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龚维斌:这些规定抓住了当前老百姓反映最多最强烈的问题,对公务接待进行了规范化管理,非常及时必要。
3、改革
《条例》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公务出行社会化,这种做法可以从总体上降低行政机关的成本,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改善。
4、严控
《条例》规定:“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这些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不给任何想钻空子、想“打擦边球”的人机会。
5、监督
《条例》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竹立家:《条例》有关监督的安排,表明了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力度和决心,体现出党政机关要用真心实意、实际行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