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档报销比例
(交费80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为85%,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的为80%;
二级医院为60%;
三级医院为40%。
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一档(80元):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65%,三级45%。
2
二档报销比例
(交费200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为90%, 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的为85%;
二级医院为65%;
三级医院为45%。
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二档(200元):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70%,三级50%。
3
报销标准
1、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标准:
普通门诊费用可使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的额度为每人80元。定额包干资金可以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当年未使用的余额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使用并且报销比例100%。
2、新增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以及一级及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就医购药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一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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