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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未在规定缴费期内缴费的,在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部分后,从缴费次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只需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遇跨年度,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须缴纳出生次年的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满6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遇跨年度,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须缴纳出生次年的居民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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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1、城镇居民(包括新生儿)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注:外地户籍的到居住证所在社区办理。
2、属于西安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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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所需材料
1、照片:1寸母子或者父子合影彩照2张;
2、户口本复印件,每页都要印1份(宝宝户口所在的户口本);
3、外地户籍还需携带:西安市居住证和其父母(其中一人)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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