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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同第二次标准。
2、太原市外住院就医,属于急诊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上图55%指的是正常转外就医备案的情况下)。
3、未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备案,且不属于急诊住院规范,按一类收费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1500元),住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35%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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