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资料
参保人需要办理现金报销时,将需提供的资料准备齐全,到参保地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新生儿医疗保险科办理。
2
初审录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生儿医疗保险处或新生儿医疗科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现金报销资料进行初审,将有关信息录入电脑,资料齐全且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打印受理单及收件回执;资料不齐全的,打印补齐资料通知书,待资料齐全时补正受理;不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
签名确认
参保人的监护人或代办人在上述通知书上签名,如报销的现金不转入缴费帐号,则需另外提供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或复印件(限四大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录入存折帐号,打印存折帐号单,参保人签名确认。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