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保条件 父母属于本市常住户籍的新生儿出生,随父母或配偶工作调动随迁户籍入本市。 2 参保地点 户籍(居住证)所在地居(村)委会、劳动保障站或医保经办机构。 3 参保材料 1、新生儿:户口页、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随迁居民:户口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盖章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4 参保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9月至5月) 下午:14:30——17:30(6月至8月) 下一页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