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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1、新生儿:
大中小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420元(其中个人缴费40元标准不变)。
2、成年人:
各统筹地区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570元(其中个人缴费190元标准不变)。
厦门户籍的新生儿,只要在出生后的三个月内向所在区地税局申报参保并于次月将相应的保险费用缴纳到地税账户,即可从出生那一刻起享受年度总额为31万元的医疗保险待遇;而且门诊、住院均可直接享受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门槛费,综合保障水平达到了75%,在国内已达到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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