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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1、带齐申请报销所需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3、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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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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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地点
1、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3楼
电话:0592-5369037
2、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禾祥东路168号1楼
电话:0592-5863075
3、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滨湖北路9号
电话:0592-658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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