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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注意事项
1、需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签约。
西宁市自2016年起实行新的统一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城乡居民按政策规定,参保缴费后需在普通门诊签约期内(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二代),按照就近原则自行选择一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签约,签约后方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签约后的城乡居民因病就诊所产生的门诊费用,剔除自费、部分负担费用后,剩余部分按50%比例予以报销,每人每年最高累计报销120元。
2、不要错过参保缴费期。
为不影响下年度享受医保待遇,请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期内积极参保缴费,逾期将不再办理(新生儿除外)。今年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城镇居民可在农业银行青海省内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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