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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具有西宁市城镇户籍的居民;
2、西宁市各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民办)学生、研究生;
3、在西宁市居住持本市暂住证或具有本省城镇户籍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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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出生6个月以内已报户口的新生儿均可随时在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局办理参保。
2、新生儿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参保的,在缴纳当年参保金后,还须再次缴纳下年度的参保金,缴费后请索取缴费凭证。
3、需续缴费的可直接持城镇居民医保IC卡到省农业银行下属西宁市各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后请索取缴费凭证,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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