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报销的范围
1、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参保人因急诊抢救需要就近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3、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参保人必须转到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4、因参保人在异地定居或者常住异地,在居住地医疗机构就医的。
2
不予报销的范围
1、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2、非因急诊(症)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
3、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按规定由第三方支付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国家或者省规定不属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3
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1、普通门诊统筹基本医疗费用;
2、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
3、在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基本医疗费用;
4、家庭病床基本医疗费用;
5、住院基本医疗费用;
6、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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