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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定点医疗报销流程
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病情需要,经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居民医保基金予以支付。
2
转市内医疗机构报销流程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市内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经治疗医疗机构开出转院证明并且是年内第一次办理转院手续的,转入医疗机构不计算起付标准;第二次及以上转院的按重新住院计算起付标准。病人在高等级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脱离急、危、重期,从三级或二级医院转往一级医院继续治疗的,转入医院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3
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流程
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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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参保人:符合条件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已符合出院标准:医院出具办理出院手续的证明。
长期住院(90)天参保人:每90天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一次,每结算一次,需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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