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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比例:
(1)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A档,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4000元(含)以下,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承担60%,个人承担40%;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承担30%,个人承担7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承担45%,个人承担55%;
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4000元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住院保险比例:
起付线以下:全部费用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200元;其他医院600元;社区医院300元;
(1)起付线至4万元(含)
婴幼儿及学生: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5%;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0%,其余由个人承担。
(2)4万元至封顶线(含)
婴幼儿及学生: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90%;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承担85%,其余由个人承担。
3、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成年居民A档:25万元(含)以下,成年居民A档基金承担70%,个人承担30%;婴幼儿及各类学生基金承担80%,个人承担20%;25万元以上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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