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保注意事项
1、出生三个月内前往办理的,次月就可使用。
2、超过三个月后去办理的,自补办参保缴费手续当月起3个月后,才可以使用。
3、新生儿医保卡遗失,请带小孩户口本及代办人身份证到就近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卡费用20元。
4、如已领取社保卡,医保卡遗失不再补办,请直接启用社保卡。
5、婴幼儿参加居民医保后,参保人员凭本人医保卡(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属于个人负担的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院按规定记账后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相关文章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