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的组成
全国人大
全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国家权力。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人大的组成机构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与全国人大会议不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二者的职权在选举、决议等方面并不完全相同。
政协
全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政协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人民政协在中央设有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以及9个专门委员会,在地方设有政协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政协会议参与的各方主要有: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参与会议;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于1948年1月1日成立,是政协的重要组成政党之一;
中国民主同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其成员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的成员及其他人士。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形成现有格局,是政协的重要组成政党之一;
中国民主建国会,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人有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孙起孟等,是政协的重要组成政党之一;
中国民主促进会,由马叙伦、王绍鏊、周建人、许广平、林汉达、徐伯昕、赵朴初、雷洁琼、郑振铎、柯灵等著名爱国民主人士于1945年12月30日在上海建立,是政协的重要组成政党之一;
中国农工民主党,于1930年8月9日在上海成立,是政协的重要组成政党之一;
中国致公党,中国致公党是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组成的政党,于1925年10月成立于美国旧金山,是政协的重要组成政党之一;
九三学社,前身为抗日战争后期一批进步学者在重庆组织的“民主科学座谈会”,后为纪念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改建为九三学社,是政协的重要组成政党之一;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是由台湾省人士组成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是政协的重要组成政党之一;
此外,参与政协会议的还有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特别邀请人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