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沙小升初微机派位规则
一、基本原则
小学升初中招生的基本原则为“区(县)为主,保入学;市协调,保公平”。公办学校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原则,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二、派位办法
公办学校派位。依据当年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小学对应的初中学校。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依据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派位计划数和学生志愿填报人数进行,当志愿填报人数小于或等于志愿学校派位计划数时,计算机派位系统依据学生志愿自动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否则按照计划人数随机分配到该志愿初中学校。
捆绑派位。为便于家长接送双(多)胞胎子女上下学,更好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在微机派位志愿填报前家长可以自愿申请双(多)胞胎子女以捆绑方式派位到同一所初中学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就读。一旦选择以捆绑方式派位,家长需要在申请表中明确其中一个孩子作为代表参加微机派位,其他孩子则共享派位结果。微机派位志愿填报前未申请以捆绑方式派位的双(多)胞胎子女,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再受理,不能以捆绑方式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派位计划面向城区所有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派位后仍有富余学位的征集志愿招生可面向全市自愿选择的小学毕业生。
三、志愿填报
1. 公办志愿填报。学生(家长)根据毕业小学(或跨区组)对应分配的初中学校以及派位计划数,选择其中一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
2. 民办志愿填报。学生(家长)在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基础设施、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填报志愿。
3. 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毕业生可同时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志愿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公办学校志愿为必填项,民办学校志愿为选填项;如未派中志愿学校需通过征集志愿方式入读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必须填报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学生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必须选择公办学校志愿优先还是民办学校志愿优先(学生只填报公办学校志愿,不填报民办志愿时,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公办志愿优先)。
4. 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学生,若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就读,必须填报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志愿(计算机系统自动视为民办志愿优先)。
5. 已被提前录取的配套入学学生、九年制小学部直升学生,特色学校录取学生、项目基地特长生等均不再参加微机派位以及有富余学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征集志愿招生。
四、日程安排
4月1日—15日,外地回长、跨区升学以及配套入学的学生须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5月9日—11日,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自愿直升的毕业生,统一在“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特色学校(体育、艺术和外国语)在“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体育艺术后备人才项目基地接受报名,组织专业测试。
5月15日—16日,体育学校、艺术学校组织专业测试。
5月28日,统一组织对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外国语学校特色招生,按照先小学部直升后外国语特色的顺序进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已派中小学部直升的学生,不再参与外国语特色电脑派位。
6月1日前,完成配套入学、体育艺术后备人才项目基地、特色招生等提前批资格审核,下发提前批招生预录名单(这些学生不再参与微机派位)。
6月20日,区教育局指导各小学完成微机派位学生志愿填报,并组织外地回长生、跨区生进行微机派位志愿填报。
6月30日上午,全市统一在芙蓉区举行2021年城区小学升初中联合微机派位。
7月1日,公布初中学校微机派位结果。
7月6日—8日,富余学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7月10日,组织对富余学位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进行电脑派位。
五、政策优待
(一)对行动困难的残疾儿童、双盲子女根据家庭住房实行就近照顾安排入学。家长填写《长沙市双盲子女、残疾儿童小学毕业就近分配申请表》,毕业小学初审签字后统一提交到所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核,经审定后在微机派位前实行就近安排。
(二)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取得人才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包括:A类国际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其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学校优待的,4月20日前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按要求录入(提交)家庭住房、子女现就读学校和升学意向等信息,由市教育局统一受理,核实资格后按市委高层次人才政策予以安排。
(三)根据《长沙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优待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长沙市军人子女小学升初中优待审批表》,并按审批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长沙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核实,再由长沙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统一提交长沙市教育局进行联合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按政策享受教育优待。
(四)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人民警察一级至二级英模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符合国家政策的优待对象,小学升初中参照军人子女有关政策享受教育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