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检查
尽可能早期查获儿童的视力至关重要。下面介绍几种婴幼儿视力检查法:刚出生的婴儿可以通过瞳孔对光反射、眼底检查早期判断眼部大体有无异常。
3个月至2岁的幼儿分别观察两眼有无追光;有无遮盖后的厌恶现象、视线有无随目标移动,并且可否跟踪抓物等进行视功能的初评价,还可采用选择观看法和视觉诱发电位检查。
图形视力表适用于2~3岁的幼儿,3~4岁以上认知发育正常的儿童应该学会认读E型视力表,可分别给予国际标准视力表及单个视力进行检查。对于检查欠合作的儿童有条件的医院还可使用电脑摄影验光仪,它在小瞳下检测能筛查有无明显的屈光不正、屈光参差、屈光介质混浊和斜视等。
眼位检查
可通过角膜映光法、遮盖试验、三棱镜、马氏杆、同视机等,确定有没有斜视及自觉斜视角及他觉斜视角度。
三棱镜检查
以15△~25△三棱镜诱发眼斜,结合遮盖试验检查患儿的注视类型,进而判断弱视并确定弱视的程度。主要用于不能合作查视力的学龄前儿童。检查时让患儿双眼注视视标,一眼前如在右眼前放置基底向下的15△。25A三棱镜,使双眼产生垂直分离。如果右眼出现向上运动以重新注视,说明右眼正在注视,为持续注视。
如放镜后,双眼均无向上运动,则为左眼正在注视(左眼为注视眼)。遮盖左眼强迫已放置三棱镜的右眼注视,去掉左眼的遮盖时,如果右眼持续注视5s以上或者眨眼后能注视目标(holdthroughblink),仍为持续注视。如果右眼注视不能持续到眨眼或不能持续2s以上,为非持续性注视。三棱镜放在另一眼前重复同样步骤。如果双眼对这一检查的反应相同,分别为持续固视,说明患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近,可能有双眼单视。部分屈光不正性弱视患者视力虽低于正常,但可以相等,不排除出现双眼持续注视的可能。
非持续性固视又可分为:
①注视能持续到眨眼但眨眼后不再能注视(holdtoblink,notthroughblink),患者有轻度弱视。
②注视能持续时间很短仅2s左右,患者有明显的弱视。
③如果注视根本不能持续,即去掉无三棱镜的眼球遮盖,有三棱镜眼立即失去注视,此眼有重度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