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单独二胎”是过渡 下一步将全面放开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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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单独二胎”是一个历史性的调整。对于这个调整,专家称下一步将会全面放开二胎,直至彻底取消生育限制为止。

最稳妥的调整

本轮计生政策调整,早在2007年即开始酝酿,并于2009年正式提上日程。

在2010年初的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就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稳妥开展实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试点工作”。此后数年间,一度有多种方案进入讨论。

方案之一为分区域推进普遍两孩政策,首先在实行一孩政策的地区推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否定了这一建议,认为会导致出生人口大幅波动,总和生育率短期内反弹到更替水平以上,出现比较严重的出生堆积,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很大压力。

方案之二为“二孩晚育软着陆”,即在适当晚育加间隔的前提下,普遍允许城乡所有35岁及以下的夫妇生育二孩。国家卫生计生委认为,这一方案以年 龄作为界限,缺乏合理性,不宜被公众接受;同时,在全国多数省份已取消生育间隔的情况下,再恢复难度会很大;一旦管理失控,极易造成生育堆积。

第三种方案是继续坚持现行计生政策。也有专家认为,应坚持现行计生政策,到全国人口总量达到峰值后、年出生人口数下降到1200万人上下时,再 由各地根据实际调整完善计生政策。还有观点主张进一步收紧计生政策,其理由是中国人口总量过多,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允许每年新增几百万人口,应严格实行一对 夫妇生育一个孩子。这些意见与当前的人口形势判断相悖,也遭到了否定。

最终,“单独二孩”政策成为唯一选项。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单独二孩”保持了政策连续性,也体现了渐进性。

此前,全国各省市都放开了“双独二胎”政策,辽宁、吉林、天津等七省市农村已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具有实践基础。

这一方案也得到人口学界的普遍认同,首先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可以保持生育水平的总体稳定,为下一步调整完善计生政策创造条件。

据《财经》记者了解,2010年11月初,“单独二孩”实施方案已经成形,并由当时的国家人口计生委提交至国务院。此方案中,最早设计了“三步 走”策略:2011年,浙江等五省首批试点;其后,开放北京、上海、天津等六个省份;其他省份则为第三批。最终在“十二五”期内,实现全国全部放开“单独 二胎”政策。

当时,各方皆预测,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出炉之时,即为政策实施之日。然而事与愿违,“六普”之后仍是波澜不惊,这一等又是三年。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实施“单独二孩”的决定之后,11月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新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经省级人大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后组织实施,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这意味着,最早方案中的“三步走”步骤被掠过,具体的实施权交给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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