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为超生道歉 或缴纳700万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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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扬扬的“张艺谋超生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张艺谋、陈婷夫妇在接受采访时首次承认超生属实,夫妻二人并为超生事件像社会公开致歉。

  陈婷回忆,2011年她才到无锡市滨湖区鼋头渚派出所为三个孩子办理户口。负责民警当时表示,这不是特事特办,因为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精神,只要父母双方出示结婚证和户口本等证件,即可为孩子补登户口。

  谈起孩子十多年的“黑户”生活,陈婷说:“我们全家都痛苦。如果真有特权,孩子们早就该上了户口,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张艺谋坦陈:“我们就像‘超生游击队’,东躲西藏;三个孩子在上学期间,老师从未见过孩子们的父亲;父亲的真名,也必须隐瞒;和孩子外出,至少拉开两百多米的距离……由于我的错误,对孩子的童年影响很大!”

  对于超生,张艺谋和陈婷起初存有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现在想来,真是大错特错,自己辛辛苦苦用作品打造的品牌,就此毁于一旦。”张艺谋表示,“超生事件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造成了恶劣影响,作为公众人物,我和陈婷必须配合计生部门的全面调查,也愿意向社会公开致歉。”

  社会抚养费

  究竟如何算 到底“罚”多少

  “张艺谋超生应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是网民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多家媒体根据电影票房等数据推算张艺谋的实际收入以测算“罚金”额:低则数十万元,多则上亿元。到底哪个准?究竟如何算?

  1997年修正的《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02年废止)规定,计划外生育第一胎,按前一年双方收入之和(城市职工年平均收入)的三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2002年起执行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非婚生二胎及以上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应按孩子出生前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倍至八倍缴纳。此外,实际收入是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以上的,超出人均收入的部分还要再缴纳一倍至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记者获悉,滨湖区人口计生局负责人已赴京与张艺谋夫妇接洽,并调取张艺谋(陈婷无工作、无收入)名下三个银行账户在2000年、2003年和2005年的流水,查清了张艺谋这三年的实际收入。李维律师推算,2000年,张艺谋实际收入为2760元,低于当年无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03元,应按后者的三倍征缴,即“8603元×3=25809元”;2003年,张艺谋实际收入约106万元,应按基本标准11647元的八倍征缴,同时对其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还要以二倍征缴,即“11647元×8+(1060000元-11647元)×2=2189882元;2005年,张艺谋实际收入约251万元,应按基本标准16005元的八倍征缴,同时对其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还要以二倍征缴,即“16005元×8+(2510000元-16005元)×2=5116030元。据此,张艺谋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将超过700万元。这或将是迄今为止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单笔最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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