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记者,在过去的二三十年,澄海凤翔街道港口居委会先后三次向村民“分地”。在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各一次,最近的一次则是在2007年。吴某认为不公的是,如果他的这种情况发生在同属凤翔街道管理的东门、外埔等居委社区,妻子和儿女都可以参加这几次的分配。
当地的土地有多值钱呢?据吴某介绍,由于近年来能够用于耕种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也越来越值钱,目前一亩地的价值已经达到了120万元。如果港口居委会真的对余下的数百亩土地进行最后一次分配的话,那么分到每个村民头上的80平方米土地价值就有10多万元。
早在上一次分配时,也就是在2007年,这34户居民就已经感觉到和其他家庭的“差距”了。于是他们就向当地居委会提出要将妻子儿女的户口转为农业户口,但是没有得到允许和批准。这几天,眼看着新一届的村民代表要对传言的“土地分配”做表决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了,他们就想出了这个办法——集体离婚。
发出倡议的村民吴某等人得到了其他人的支持。在他们看来,离婚之后再复婚,“新婚”的妻子就可以选择跟随丈夫入农业户口。那么,只要操办及时,村里“最后一次土地分配”就可以人皆有份。
居委会:对“集体离婚”感到很意外
昨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港口居委会。在主任、书记办公室门前苦等了30分钟,一位干部模样的中年人才出现在记者面前。当记者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他对记者强调说他只是一个在居委会工作的“知情者”。据他透露,港口居委会过去一直执行一种办法,那就是男女双方结婚后,如果女方在结婚时要求跟随男方入户,就可以选择是否入农业户口。但是,如果女方选择了非农业户口,结婚后子女则只能跟随女方的户口。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熟悉居委会这条关于“结婚时可以选择户口性质”的规定,34户村民才想出了“集体离婚”然后再“闪电复婚”的办法。
“他们当时要妻子保留通销户(口),有几个原因。其中一个是子女到城市上学方便。”这位“知情者”显然很清楚这34户村民的情况,他也证实在上一次土地分配前,居委会否决了这34户村民“两本户口簿合一”的请求。
另外,这位“知情者”还证实了居委会将分配土地的情况。对于这34户居民提出的“集体离婚”,他显然觉得非常意外。“领导也决定不了这个问题”,他说,这个问题将在下一次的村民代表大会上,由新选出的村民代表决定。
记者随后到了港口居委会户籍办公室,咨询
“村民离婚再结婚入户口,按照港口居委会的要求怎么处理”。在亮明身份之后,户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让记者去找书记,不再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