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数学卷被扣分的主要是这样一道题:一个四位数减去一个三位数,结果如果不是四位数,就是三位数。要求判断这个结论对不对。孙女在括号里打了对号,被减去2分。她说:“这个题,到现在我也没弄清是咋回事!”
我说:“这个题对你们二年级学生来说比较深,我们来分析一下。”
我问她:四位数中最大的是哪个?答:9999 。最小的是哪个?答:1000。又问:三位数中最大的是哪个?答:999。最小的是哪个?答:100。接着我引导她先算最大的四位数减去最小的三位数 ,得出9899,是个四位数;再算最小的四位数减去最大的三位数,得出1,是个一位数。这时,孙女笑了,自己得出结论:一个四位数减去一个三位数,结果可能是四位数、三位数,也可能是一位数、两位数。这说明她真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上述过程,就是一个“示”的过程。我对她试卷和得分的态度,是一种昭示,表明我所关注和着眼的是“会了没有”和“懂了没有”。我对问题的分析过程,是一种思路的示范,说明对此类事应当从哪儿着眼、从哪儿入手、怎样去想。其实,广泛一点说,我的这种态度和方法,对于在场旁听的孩子的父母,也该算作一种“示”,等于告诉他们,循循善诱该是个什么样子。
我这样津津乐道地谈这件小事,有人可能觉得是小题大作、故弄玄虚,其实不然,有时候良好的教育引导效果,就产生在看似细枝末节的运作之中。
父母在“示”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教孩子学会“接受别人的‘示’”和“对别人进行‘示’”。这当中也有“传”的意思,即用“示”的方法进行传递(或传授)沟通的艺术,这是提高孩子交往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前面我曾提到不断加固维修“亲子沟通渠道”,使其保持畅通;注意解决“家庭无权威”和“亲子之间诚信危机”的问题。实践证明,沟通能力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能力,为人父母者一定要负起这项能力的培养责任。
三、“示”的基本方式方法
父母对子女施教,经常和大量使用“示”的方法,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
1、表率性的“示”。我在前面谈到,“示”的基本内涵是身教。因此,父母在孩子面前的一切言行都应视为教育行为。有一则大家都熟悉的公益广告:先是儿媳妇给老婆婆端洗脚水的镜头,接着是小孩子咧咧巴巴给妈妈端洗脚水的镜头,广告词画龙点睛:“其实,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这则广告,可算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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