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广米粉怎么样-方广米粉食用注意事项
1.婴儿在初生阶段,最需要的是蛋白质,米粉中含有的蛋白质含量较少,不能满足婴儿生长发育的全部需要,因此婴儿在1岁以内还是应该以配方奶粉为主。如只用米粉类食物代替乳类喂养,会出现蛋白质缺乏症。具体表现为:生长发育迟缓,影响婴儿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和肌肉成长,而且抵抗力低下,免疫球蛋白不足,容易生病。
2.胰淀粉酶要在婴儿6个月左右才达到成人水平,所以6个月之内的婴儿不应加米粉类食品,否则容易造成宝宝消化不良。6个月以后适当喂些米粉类食品,但不能只用米粉喂养,即使与牛奶混合喂养也应以牛奶为主,米粉为辅。
3.宝宝的成长,每一阶段可以适用不同口味的米粉。如在添加米粉的初期,细腻,润滑、容易消化的单一谷类食物,能帮助宝宝成功迈出转奶第一步。而随着宝宝的成长,可以选择给宝宝尝试新的口味,让宝宝体验口味多样的成长乐趣,此时方广米粉的什锦水果营养米粉和菠菜营养米粉就是不错的选择。当然,当宝宝牙齿和咀嚼能力越强时,还可以尝西红柿牛肉营养米粉、燕麦营养米粉等更多口感和质地的米粉。
方广米粉怎么样-方广重大事件
1.2014年一批次纯营养米粉不合格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了2014年第一阶段20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抽检信息,曝光189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粮食及其制品、乳制品等14类产品。据悉,由上海方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广牌一批次纯营养米粉(6-18个月)不合格。
据亲贝网了解,此次抽检的方广(6-18个月)纯营养米粉具体不合格信息为:生产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车亭公路1806号的上海方广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1月7日生产的,180g/盒方广牌(6-18个月)纯营养米粉,菌落总数(12000,18000,17000,9400,12000 CFU/g)、大肠菌群(400,330,2200,210,230 CFU/g)超标。此不合格批次抽检样品来自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解放大道2159号航天星都(汉口东部购物公园)C4栋1层3室的湖北贝贝熊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二十七路店。
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预示着有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潜伏着食物中毒和流行病的威胁,必须看作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的危险性。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而大肠菌群超标,也同样会引起腹泻、肠胃感染等,危害儿童健康。
根据通报,本次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特殊膳食等20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4996家,抽检样品共计8429批次。 抽检结果显示: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冷冻饮品和罐头食品共抽检1567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1379批次粮食及其制品,合格样品1374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6%;774批次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合格样品759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8.1%;1255批次肉及肉制品,合格样品120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5.6%;185批次蛋及蛋制品,合格样品183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8.9%;444批次乳制品,合格样品44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9.1%。
食药监总局表示,已责令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依法查处,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2.方广食品被指违法套证生产益生元高铁葡萄糖
上海方广食品有限公司号称婴幼儿辅食专家,但最近有消费者投诉称,该公司委托生产的“方广益生元高铁葡萄糖”,虽然标有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但却并非该产品自身的生产许可证号,属于套证生产。上海方广涉嫌违反《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记者调查证实,“方广益生元高铁葡萄糖”标示的QS证号为311506010219,系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关于将葡萄糖制品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回复》(质检食监便函[2008]16号) 明确规定“葡萄糖产品包括一水葡萄糖,无水葡萄糖、全糖粉已纳入《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发证范围。在葡萄糖产品中添加微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营养素的,可视同为葡萄糖产品进行审查发证。”因此,饮料(固体饮料类)食品生产许可证不适用于葡萄糖产品。
据北京一位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律师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不得超出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 上海方广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生产葡萄糖产品行为已经涉嫌超出许可证范围擅自生产加工食品。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罚。
记者多次联系采访上海方广食品有限公司对此事有何解释,但该公司拒绝对此做出任何回应。“生产许可证有问题,产品质量是否也同样存在问题呢?”记者将对此做持继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