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需慎用的外用药
1、杀癣净:
其成分是克霉唑,多用于皮肤粘膜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等。
动物实验发现它不仅有致胚胎毒性作用,哺乳期妇女外用,其药物成分还可以分泌入乳汁。
虽然临床上未见明显不良反应和畸变报道,但为了健康生育,此药应该慎用。
2、达克宁霜:
含硝酸咪康唑。一般均有局部刺激,如果皮肤局部较为敏感,易发生接触性皮炎,或者因局部刺激发生灼感、红斑、脱皮起疱等。
用药时如出现上述反应,应及时停用,以免皮损加重或发生感染。
3、百多邦软膏(莫匹罗星):
是一种抗生素外用软膏,在皮肤感染方面应用较广泛。
但有不少专家认为,妊娠期最好不要使用该药。因为此膏中的聚乙二醇会被全身吸收且蓄积,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
4、阿昔洛韦软膏:
属抗病毒外用药。抗病毒药物一般是抑制病毒DNA(核糖核酸)的复制,但同时对人体细胞的DNA聚合酶也有抑制作用,从而影响人体DNA的复制。
所以,妊娠期在使用各种抗病毒外用药时应慎重。
5、皮质醇类药:
应用于皮肤病较多。这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如治荨麻疹、湿疹、药疹、接触性皮炎等。
但是,妊娠期妇女大面积使用或长时期外用时,可造成婴儿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并能通过透皮吸收,小剂量分布到乳汁中。
此外,这类药还可造成妇女闭经、月经紊乱,故欲生育妇女最好不用。
危害胎儿发育的药物
1、抗癌药:
可致畸形、死胎,造成四肢短缺、外耳缺损、唇腭裂及脑积水。
2、抗生素类:
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可致先天性耳聋并损害肾脏。
四环素类可导致骨骼发育障碍、小肢畸形、乳齿黄染和牙釉质发育不全、先天性白内障等。
红霉素可致胎儿肝脏损伤。
氯霉素可使骨髓机能受抑制以及新生儿肺出血。
3、镇静药:
巴比妥类可致指(趾)短小、鼻孔通联。
4、其他药物:
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非那西汀可致胎儿骨骼畸形、神经或肾脏畸形。
抗甲状腺药可抑制胎儿甲状腺素的合成而导致死胎或先天性克汀病等。
降血糖药如磺脲类药物,可引起流产、死胎、多发性畸形。
服用大剂量抗疟药如奎宁能引起胎儿视网膜损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