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科普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关于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科协、经济开发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企(事)业科协,中小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保部、农业部、中科院、国家能源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7〕37号)和省、宁波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2017年9月16-22日。
主题:创新驱动发展,科学破除愚昧。
各单位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活动时间和主题。
二、活动形式
各单位可采取展览展示、互动体验、现场咨询、科普讲座、科普表演、科普集市和开放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等活动形式,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全国科普日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活动
(一)全国科普日活动启动仪式
1.介绍2017年余姚市全国科普日活动安排;
2.宁波市科协领导讲话;
3.市领导讲话。
现场开展科普知识宣传、科普大篷车体验活动、现场三模表演、机器人互动表演、大型科普主题展等。
(二)“余姚科普”在线系列活动
以“余姚科普”品牌为统领,发挥科普信息化资源和平台优势,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渠道,广泛宣传、组织发动网民参与线上科普活动。
(三)全国科普日系列联合行动
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全市各地全年围绕科普日主题开展科普活动。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集中动员组织学会(协会)、企(事)业科协、学校、社会机构以及科普教育基地等单位结合“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科普宣传联合行动,向公众宣传创新驱动发展成就,全面普及科学知识,破除愚昧言行,激发蕴藏在广大公众中的创新智慧和创造能力。
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在线系列活动和省科协、宁波市科协组织的各种网上在线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科普日的相关活动,根据有关要求认真谋划,制定本地的全国科普日工作计划及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科普日活动。各乡镇街道科协、市经济开发区科协还要指导好村(社区)科普协会、企(事)业科协、学校等开展2017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要紧紧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聚焦破除阻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愚昧思想和行为,着力就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接长手臂、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助力发展,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科普活动。要积极围绕核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活动,将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送达千家万户中,送到百姓心坎里,切实提升全国科普日活动效果。
(三)开展全国科普日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组织各类媒体针对重点内容开展采风活动,加强深度报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四)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名称面向公众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名称统一为:2017年×××乡镇(街道)(学会、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
(五)为全面展示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的成效,突出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普及性与参与性,各相关单位在组织活动的同时,可通过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平台及时上传当地活动的新闻、图片、海报、视频等有关材料。中国科协官网、“e享科普日”网站、科普中国微平台、全国科普日微平台和北京主场活动将择优进行展示。
(六)做好材料报送工作。为全面掌握2017年全国科普日期间的重点活动和特色工作情况,请各乡镇、街道科协和经济开发区科协及市级学会(协会)填写《2017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于8月30日前以电子档形式报市科协科普部。
(七)获取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地可自行登录“e享科普日”中国科协官网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特色工作,于9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科协科普部,并同时上报《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市科协根据各有关单位科普日活动情况,做好“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评选和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