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06-28

南京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南京的家长朋友治疗新生儿医保报销的范围之外,还得知道报销比例,那么究竟南京市婴儿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呢?想知道就快看看下面由小编准备的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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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内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基金按比例支付。老年居民及其他居民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1000、5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85%、90%;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500、4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因门诊大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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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报销比例

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凭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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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为一个学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现暂定为2万元。对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办法如下: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支付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到8万元部分,支付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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