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子女申报户口登记手续 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登记: 1、夫妻双方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4、收养他人子女的,还应出据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据的户籍证明。 5、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 * 以上提供证件的为核原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