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吸助产适应症
分娩方式 12-086
12-08
胎吸助产适应症有哪些
属于下列情况的产妇可施行胎吸助产。
1. 因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剖宫产史或子宫有瘢痕等等症状,不宜在分娩时屏气,加上有轻度胎儿窘迫,需要借助真空吸引器缩短第二产程。
2.因特续性枕横位或枕后位,宫缩乏力等原因,出现第二产程延长时,需要使用吸引器助产。
3. 当孕妇生产遇到瓶颈,推动宝宝超过2-3小时以上,但还是无法顺利生产,胎儿有宫内窘迫的可能,医生就会使用真空吸引器助产,帮助宝宝更顺利通过产道,避免危险情况出现。
4.持续性枕后位、持续性枕横位,胎头内旋转受阻,徒手旋转不成功,此时需要旋转牵出胎头。
胎吸助产禁忌症
1.胎儿不能阴道分娩者,如严重头盆不称、产道阻塞、尿瘘修补术后等。
2.宫颈口未开全或胎膜未破者。
3.胎头先露位置高,未达阴道口者。
4.除头顶先露以外的其他异常头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