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结婚三年家务全包,离婚仅获补偿1.5万,网友:不如保姆
原标题:女子结婚三年家务全包,离婚仅获补偿1.5万,网友:不如保姆
文|文儿
近日,浙江台州的杨女士在婚后第三年选择离婚,作为一名全职太太,她在财产分割上自然处于劣势,加上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为了以后的生活,杨女士提出婚后经济补偿,因为她婚后的负责了家中所有的义务劳动、相夫教子、伺候公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申请家务劳动经济补偿。这条规定给了杨女士很大底气,她自认婚后把家庭照顾的很好,有权获得补偿。于是,她便按照当地的保姆市价,以每月5000元要求经济补偿,一共是19万。
杨女士自然明白,自己不可能获得19万补偿,但法院判决结果还是让她吃惊,因为不仅没有19万,甚至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只有寥寥一万五,平均每个月四百多块。
“你家保姆工资是四百多?这可是台州!”
网友对此很愤怒,认为杨女士所受待遇不公平,孩子刚出生的前三年是最让人头疼的时候,杨女士被迫辞职在家全职带娃,听上去简单,但真正有过育儿经验的都明白,全职带娃的压力绝对比上班大多了。加上还要相夫教子,照顾老人,每月四百多块的补偿未免太少了。
然而,网友还来不及愤怒,孩子的抚养费也下来了,让人心梗。
据杨女士说,前夫是生意人,她就申请了每月2000块的抚养费,没想到男方不同意,在对方看来,孩子跟着妈妈就跟自己关系不大了,反正自己还能再找媳妇再生儿子,所以在抚养费上,他要求按照当地最低标准进行,也就是每个月700元抚养费。
这让杨女士很崩溃,现在的孩子都被称为“四脚吞金兽”,每月七百块要如何养育一个幼小的孩子呢?怕是连奶粉都不够呢。
于是,作为全职太太的杨女士就这么人财两空,最终成了一名单亲妈妈,想二婚都困难,谁让她的孩子还是一个男孩呢。
作为旁观者,我看到了法律的普适性,女性在离婚时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我有条忠告,希望准备踏入婚姻或者逃出婚姻的女性学会:结婚前:彩礼归自己,房产要加名。
“娘家和婆家,总有一半家产属于女人。”
这是我结婚前听到的一句话,当时脸皮薄的我连房子加名都不好意思提出来,还是嫂子提出来的。
“公婆把家里唯一的房子给了你哥,然后你哥分一半给了我,这一半本该是你的,你懂吗?”嫂子的话让我大吃一惊,作为女儿,我从未想过分割娘家房子,可嫂子却表示“你哥霸占了你的一半房产,那你就该找你老公要回来,因为你老公也是霸占了你小姑子的一半。当然,你小姑子也会找她公婆要回来。”
原来,嫂子认为,父母应该公平对待儿女,倘若女儿的一半房子被儿子霸占,那女儿就要学会去霸占“别家儿子”的一半房产,这并非是兄弟姐妹的战争,而是女人和男人的战争,不然女人就一无所有了,毕竟娘家房子给了兄弟,婆家财产给了老公,都是男人的了。
因此,希望女方不要脸皮薄,彩礼掌握在自己手里,房产要加名,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大家不要碍于面子和自尊就放弃,哪怕是为了孩子的生活质量,也要努力争取。
实在感情厚度不到位,女方也可以将彩礼化为房子首付,避免重蹈杨女士的覆辙。毕竟一个人待着孩子,每个月只有700元的补助,这以后的日子实在难过。
最后,大家对此怎么 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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