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的伦理争论
试管婴儿即使与现行的生殖、法律、宗教、文化等传统产生了激烈的冲突。
尽管采用试管婴儿技术方式生殖的婴儿数目,在全球人群中所占的比例微不足道,但传统的母体生育方式和自然生命伦理正在受到人工体外生殖科学技术发展的挑战。
试管婴儿技术也带来了生育伦理上的问题,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在美国中西部衣阿华州有一个叫苏市的小镇。42岁的学校图书管理员施威策夫人第三次顺利分娩了。可是这一次她分娩的不是自己的儿女,而是自己的一对孪生的外孙和外孙女。原来,施威策夫人20岁的能儿克里斯特患有先天性的生理缺陷--没有子宫。四年前施威策夫人带着克里斯特到医院治疗,她对医生央求说:"克里斯特天生喜欢孩子,希望你能把我的子宫移植到她的身上,因为我再也不需要它了。"医生听了大吃一惊,问她多大年纪,答曰:38岁,已有一子一女。医生婉言拒绝了她的要求。将自己的子宫捐献给女而的努力失败后,施威策夫人决定为女而妊娠孩子。
像施威策夫人这样为女儿妊娠孩子的事例,在美国当时尚属独一无二,人们缺乏基本的心理准备。因此,人们对斯威策夫人和她女儿的做法反映强烈。从传统的生育习惯忽然伦理标准衡量,孕育两个孩子的是斯威策夫人,而在社会上两个孩子则归属于她的女儿,到底孩子应该属于谁?传统的生育习惯与伦理都没有先例,人们感到困惑不解。
首先,孩子长大以后,究竟叫施威策夫人外婆还是妈妈?其次,孩子长大以后,与家庭成员的社会关系也可能出现问题,孩子自己、家庭成员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