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的子女,买来的幸福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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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幸福也可以用金钱买来,如果幸福需要破碎别人的家庭来成全。那么这种幸福,来自何方,又该爱归何处呢?

买来的子女,买来的幸福

茶店树着一块巨大的“寻子”招牌。2008年2月17日13时左右,一个叫莫洪涛的两岁半男童被一个妇女抱走,然后乘坐一台出租车到苍梧县车站外逃。

  母亲黄海燕几度试图自杀,她在寻求一切可能的帮助,她和家人承诺说,不论是谁,只要帮助送回孩子,她都将以20万元作为回报。

  当日,刑警对两个孩子进行血液取样,然后送到梧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DNA检验。中国公安网上有一个失踪儿童的数据库,各地警方把被拐卖或者疑似被拐卖的孩子做出DNA数据,然后在网上和失踪儿童的家长DNA数据进行对比,这样就可以实现双向寻找。

  城中派出所承诺,他们将把孩子的DNA数据公开在媒体上,“可以从源头上找到孩子的父母。”

  在未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之前,警方不倾向把两个孩子送进福利院,那样做手续比较繁杂,而且福利院对孩子不会像现在的养父母那么细致耐心。此外,福利院有一条涉外领养渠道,外国人来领养一个孩子至少要支付该福利院3000美金的费用,一些福利院甚至还花钱四处寻购孩子,对孩子正是如饥似渴。

  “送到福利院去,万一被送到国外,他们就更难找到自己的父母了。”警察说。

  藤县警方最后的决定是,梁家夫妇把两个孩子带回去,继续养着。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最后寻来了,梁家必须无条件交出孩子。

  当天黄昏,女人抱着男孩、梁志尤牵着女孩,老头儿勾着背慢吞吞走在后面。他们从派出所出来,又回到了村庄。

  如果这两个孩子的亲生父母不能来到这里领走他们,他们或许要继续生活在这个村庄里,甚至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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