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博“打拐”行动
省公安厅密切关注“解救乞讨儿童”行动表示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乞讨”违法行为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 李升)自2月10日本报开通“解救乞讨儿童”QQ群、微博与全国百余媒体联动“打拐”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针对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街头乞讨问题,2月14日,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公安部门将对此密切关注,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涉嫌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线索将予以认真核查,如若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解决组织、强迫、诱骗、拐卖未成年人乞讨问题,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群众的参与对拓展线索来源、打击震慑犯罪、提供社会救助等具有积极意义。广大群众如若发现有组织、强迫、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街头乞讨嫌疑的,可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认真核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民政、城管、卫生等部门,加强社会面查控和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的治安管理,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国家有明文规定,凡接到“有人涉嫌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举报的,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对涉嫌犯罪的,可以按照组织儿童乞讨罪立案侦查;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要给予治安处罚。如果遇到家庭确实有困难的乞讨者,应当由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救济。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六)》中,增加了“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过法律形式对组织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犯罪进行约束。
另据了解,自2009年4月9日起到2010年12月30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55起,其中包括公安部督办案件6起,共打掉19个犯罪团伙,刑事拘留153人,抓获公安部通缉A级在逃人员1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197人。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打拐力度,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结合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通告,印刷关于限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