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撞死10岁女孩 铁路部门只肯赔1200元
进展:
案件延期到下周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殷家此次起诉共向济南铁路局提出了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在内的36.5万余元赔偿要求。邢妮妮表示,其中30.6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是按照民法中人身伤亡赔偿的规定计算而来的,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尽管看起来有点高,但也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据悉,殷家接到铁路运输法院的通知开庭时间为3月13日,但随后他们又接到通知称开庭时间延后,一家人再次陷入等待中。昨天,殷华的大伯告诉记者,事情已经过去1年多了,殷华的父母失去了孩子连个说法还没讨回来,夫妻俩为此痛不欲生……
据邢妮妮介绍,他们已接到法院通知,本案延期至下周五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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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一村民季某(化名)2006年4月10日为抄“近路”,在翻越宁启铁路时被火车撞死,家属将铁路运营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股东一齐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疏于管理的行为,对事故发生主观存在过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审判决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46734元。
●2006年12月,湖北宜昌市一名市民穿越铁路道口时被火车撞死。经过多次协商,铁路部门愿意按1979年出台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赔偿300元。死者家属随即将武汉铁路局告上法院,要求铁路部门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195796元,其中,死亡赔偿金为175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