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12-14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一直是我国的国策,夫妻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政府会发独生子女证作为一种荣誉,那么,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呢?怎样办理独生子女证呢??
1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之其他篇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丧偶或离婚对象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2

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3

健康小提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孩子均已死亡的;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等情况都是不可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热门 独生子女生育政策
编辑推荐

热门标签

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