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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甘酸钠和奈多罗米钠
色甘酸钠和奈多罗米钠均属妊娠B类药物,在妊娠期可安全使用。
不过此类药物与ICS相比,疗效有限,对于妊娠期轻度持续哮喘患者可选择使用,但不作为首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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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碱类
这是在中国应用最多的一类药物了,但其属于妊娠C类药物,所以不作为妊娠哮喘首选药物。
注意:茶碱可通过胎盘屏障,在母体和脐带血清中的茶碱浓度无显著差异,而且,茶碱的治疗浓度与中毒浓度较为接近,容易出现中毒症状,所以用这类药物须频繁监测血或尿中的茶碱浓度,及时调整剂量,以避免严重不良反应。
提醒:妊娠期轻度持续哮喘患者可以选择低剂量茶碱。对于妊娠期中重度哮喘患者,只有当ICS不能控制时,才考虑联用长效β-受体激动剂及茶碱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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