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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流程
参保居民首诊必须在社区,可自由选择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按照门诊家庭补助额度,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直接报销,超出门诊家庭补助额度部分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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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居民因病需住院,首先到我区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办理住院转诊手续,可直接转诊至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就诊(入院后,转诊单请交到医院的医保科),出院时由医院按规定给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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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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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1、医院材料:
(1)南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汇总表;
(2)南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费用结算汇总表;
(3)南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血液透析费用结算汇总表。
2、个人材料:
(1)财政正式发票;
(2)费用明细单;
(3)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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