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1、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和西藏班学生,年个人缴费为30元。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无收入来源的孤寡老人和孤儿以及年满60周岁的女性、年满65周岁的男性,个人不需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缴费时间
每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按规定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新生儿落地参保。
缴费方式
新生婴儿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程序为其办理参保缴费。参保手续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首次参保须提供户口本、居民身份证、长期居住证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缴费注意事项
1、凡是具有拉萨市城镇户口,居住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上城镇,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居民都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2、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居委会或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无收入孤寡老人、孤儿等也要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参保的学生要提供学籍证明。
3、如果中断缴费,将视为退保,再次缴费,要从缴费之日起1年后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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