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属于暂时性糖尿病的一种,通常怀孕第24-28周为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发期,因而妈妈们也会在孕 28周前后接受妊娠期糖尿病的常规筛查。
妊娠糖尿病的典型症状是出现头晕、疲惫、饥饿和皮肤瘙痒等,一般随着孕期结束,症状就会自动消失,但产后仍然需要对血糖水平进行监测,以确保完全康复。
那如何控制妊娠糖尿病呢?
通常咱们需要减少高糖食物的摄入并配合药物治疗,适量运动并保持充分睡眠,定期监测血糖直至血糖回复正常。
那如果我之前患过妊娠性糖尿病,配置保险时需要告诉保险公司吗?
糖尿病(血糖异常升高)属于严重的过往病史,不论何时何地发生,都是需要告知保险公司的,隐瞒告知可能会引起保险的拒赔!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妊娠糖尿病的保障攻略。
Mark!妊娠糖尿病的保障攻略
妊娠前未曾出现过血糖异常 √
已治愈超过半年且复查无异常 √
不曾患有BMI>30、高血脂、无家族史等 √
只要满足上面三个条件,部分医疗险和重疾险可以正常承保妊娠糖尿病,保障内容无限制。
如果有其他并发症、或未满半年、或复查有异常,咱们也不用担心,可以通过人工核保的方式进行告知。只要咱们证明了妊娠糖尿病只是短期的异常体况,且没有对身体造成长期的损害,那保险公司大概率还是可以正常承保的。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