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
(1)一过性轻度呕吐、腹泻,多数情况下于2~3天内自动消失。
(2)在口服疫苗后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的发热反应为轻度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不需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感染;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
2、罕见不良反应:
(1)重度发热反应:应采用物理方法或药物对症处理,以防高热惊厥。
(2)持续呕吐、腹泻超过3天及腹泻次数超过5次/天以上。
3、极罕见不良反应:
(1)过敏性皮疹:一般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可能出现皮疹,应及时就诊,给予抗过敏治疗。
(2)过敏性休克:一般接种疫苗后1小时内发生,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等抢救措施进行治疗。
(3)过敏性紫癜:出现过敏性紫癜反应时应及时就诊,应用皮质固醇类药物给予抗过敏治疗,治疗不当或不及时有可能并发紫癜性肾炎。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禁忌
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组份,包括辅料和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注意事项
1、本疫苗为口服疫苗,严禁注射。
2、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过敏体质者。
3、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4、疫苗瓶开启后应在30分钟内用完。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偶有发生的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服用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三个月以上服用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急慢性胃肠道疾患者应暂缓接种。
8、本品为弱毒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9、本品与其他疫苗的使用间隔至少一个月。
10、请勿用热水送服,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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