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祖国手抄报内容
手抄报 12-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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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文化手抄报图片:传统文化的种类
中华传统文化首先应该包括思想、文字、语言,之后是六艺,也就是:礼、乐、射、御、书、数,再后是生活富足之后衍生出来的书法、音乐、武术、曲艺、棋类、节日、民俗等。传统文化是我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融入我们生活的,我们享受它而不自知的东西。
中华传统文化应包括:古文、古诗、词语、乐曲、赋、民族音乐、民族戏剧、曲艺、国画、书法、对联、灯谜、射覆、酒令、歇后语等;传统节日(均按农历)有:正月初一春节(农历新年)、正月十五元宵节、四月五日清明节、清明节前后的寒食节、五月五日端午节、七月七日七夕节、八月十五中秋节、腊月三十除夕以及各种民俗活动等;包括传统历法在内的中国古代自然科学以及生活在中国的各地区、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至如今,古今中外的学者们尚不能得出定论,除了多维视野的原因外,还有语言学角度的客观歧义。广义上讲,文化是人类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总和。
首先,从时间角度上讲,有原始文化,古代文化,近代文化,现代文化。
其次,从空间角度讲,有东方文化,西方文化,海洋文化,大陆文化。
其三,从社会层面上讲,有贵族文化,平民文化,官方文化,民间文化,主流文化,边缘文化(姜义华先生分之为规范性文化,非规范性文化,半规范性文化。这种分法比较新颖,所以着重介绍一下。所谓的规范性文化,姜先生认为是以儒家经典为经,以历代官修史志为纬,在长期流迁演化中广泛吸收了道,法,阴阳,纵横,玄,外来文化等诸家学说而形成的经史文化,是中国小农社会的具有最高权威的规范性文化。与此相应的,则是普遍存在于一般民众中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人与人的种种关系,风俗,习惯,信仰,追求,日常心理,潜在意识及形形色色的成文或不成文制度中的非规范性文化。除去这两种文化之外,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半规范性文化,指雅俗程度不一的大量文学艺术作品,对经史文化呈半游离状态的各种文化教育,宗教娱乐活动,比如《水浒传》《三国演义》《隋唐演义》《西游记》等俗文化代表作。当然了,我觉得姜先生的分法似乎只针对中国传统文化才有效)。
其四,从社会功用上,分为名号文化、礼仪文化,制度文化,服饰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
其五,从文化的内在逻辑层次上,又可分为物态文化,心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四个层次。
其六,从经济形态方面, 又有牧猎文化,渔盐文化,农业文化,工业文化,商业文化之分。还有人在其中搞着色,黄色文化,蓝色文化什么的。
除此之外,还有分得更俏皮的,比如张远山先生在他的《上下五千年》的文化随笔中,把文化分为头脑文化,胸膛文化,腹部文化与下半身文化。下半身又被他分为两段,为胯部文化与胯部以下文化。他说,以唐中叶(安史之乱)为界,此前是中国文化上半身,此后是中国文化下半身。细分的话,从尧到周,即公元前3千年到公元前552年孔诞生,约2500年,是中国文化史前时期,尚没有头脑。孔子诞生前后,春秋战国,中国进入了头脑文化时代。秦始皇在一统,集权加专制,胸脯拍得啪啪响,中国进入了胸膛时代。汉朝拍得更响了,拍得匈奴大兵都哆嗦。霍去病墓关的石猪石马,一看就知道是最没头脑的人刻的。最有头脑的司马迁,却被最没头脑的武帝阉了下半身。也是这个没头脑的汉武帝,宣布独尊儒术,导致中国两千年的知识分子大都成了无脑人。总之,张先生这么分,分得很俏皮,之所以给大家啰嗦这么多,无非是想给大家一点启示,同学们如果有兴趣,不妨独创个分法来。
弘扬传统文化手抄报图片:如何弘扬传统文化
伴随着中国的和平发展,中国故事、中国方案正越来越多地吸引全世界关注的目光,中华文化正越来越多地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在国内,“国学热”“儒学热”热度不减,传统文化地位日显,声望日重。
同时,在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上,也出现了一种令人担忧的认识倾向。一些论者在处理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传统文化关系时,搁置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原则,甚至在理论阐释中夹带文化复古主义、历史虚无主义观点。他们将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弘扬传统文化看作是非此即彼的单项选择题,认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行不通了,才会代之以传统文化的隆重出场,认为弘扬传统文化,必然会遇到马克思主义无法安放的问题;他们将中华传统文化简单等同于儒学、儒教,认为重视传统就是“回归孔孟道统”“回到康有为”;他们将“传统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相混淆,不加甄别地宣扬传统文化中一些失去历史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具有明显消极因素的陈词滥调。凡此种种,表面上看是对传统文化的尊崇,实际上是回到了文化保守主义、文化复古主义的窠臼中去。这不但无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会使人们在认识马克思主义与传统文化关系的问题上陷入理论混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传统文化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大课题,以科学态度对待传统文化,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原则遵循。
如何看待传统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
谈及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态度问题,一个基本理论前提,是必须厘清“传统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的各自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他还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在论述中,既讲中华文化的独特性,又强调挖掘其优秀、汲取其精华。言其独特,是指中华文化自成系统,道出了其不同于异质文化的客观事实;言其优秀,则指独特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包含有精华和值得肯定部分,是我们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的固有根本。这些论断阐明了“传统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的不同内涵,内蕴着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基本态度。
中华文化在五千年历史的长河中不绝如缕,薪火相传,文化传统从未中断。与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一样,中华文化的传统并非千年如斯,而是一直处在一个生生不息、日新不已、变易不断的过程中。中华民族经年累代创造并传承下来的物质遗存和精神遗存,诸如语言文字、风俗礼仪、思维方式、伦理宗教、审美旨趣、文学艺术、器物制度等等,都是我们所说的传统文化。
可见,传统文化是一个极为宽泛的概念。其内容中既有精华的部分,也有糟粕的部分;既有时代性、阶级性的一面,也有超越时代的、具有文明共性的一面。我们所说的继承和弘扬,自然是传统文化中独特且优秀的部分,是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而不是丧失合理性、与时代精神背道而驰的糟粕。继承和弘扬的对象只能是“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这是论及对待传统文化态度问题时一个不言而喻的逻辑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