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不能用的药物有哪些

07-08

几乎所有的抗菌药物都能通过血-乳屏障转移至乳汁,不同种类的抗菌药物自乳汁分泌差异很大,同种类中的不同抗菌药物亦不相同,而婴儿因吸食乳汁间接受药物影响,那么哺乳期不能用的药物有哪些?
1

四环素类及其类似物

四环素、金霉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替加环素等,本类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可使乳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并抑制婴幼儿骨骼的生长发育,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四环素、金霉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平均半衰期15.5小时,一经使用再次哺乳时间应在停药的5个半衰期后,大约15.5小时*5=77.5小时≈4天后,而四环素和金霉素膏剂,属于局部应用,无可替代药品时可根据用药部位谨慎选择。

2

磺胺类

包括磺胺甲噁唑、复方磺胺甲噁唑等,该类药物乳汁中含量较高,可致新生儿核黄疸和溶血性贫血,尤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婴儿,哺乳期禁用或暂停哺乳。

3

氨基糖苷类

虽然此类说明书均建议暂停哺乳,但本类部分在乳汁中虽有少量分泌,但药物胃肠道不易吸收, 庆大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哺乳期妇女权衡利弊下可以应用,而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应避免使用。

4

喹诺酮类

包括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加替沙星、莫西沙星等,这类药物多能经分泌进入乳汁,会损伤负重关节的软骨,禁用于哺乳期妇女,而本类中的滴眼液可使用,乳膏则根据用药部位适当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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